那些向导演讨钱的慰安妇家属,不该被文明社会群嘲丨大家
反映慰安妇的纪录片《二十二》票房过亿,这不是新闻。
票房过亿后,一部分“慰安妇”的子女公开向导演郭柯讨钱,这是新闻。
根据新闻报道,参与讨钱的“慰安妇”问题受害者家属,受害的老人已经去世,在纪录片《二十二》中没有上镜。
从纪录片官方发布的信息来看,在影片中上镜了的受害老人和家属,收到了承诺过的生活援助金。导演郭柯在纪录片上的个人收益400万元,以及其他个人和单位,出资千万,联合在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慰安妇研究与援助的专项基金。
没有上镜的受害者家属确实没有收到任何援助。
这些受害者家属公开声讨:靠“慰安妇”的名声赚了钱,把钱拿给别人花,为什么?
传统中国人心中都有一个屈原,大声喊出“为什么”的时候,往往是受到激烈情绪冲击的影响,或许就是一个激荡千年的天问。
1.“万一”真的来了
这件事情,绝对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这样的片子,奔着为了历史和责任而赔本,居然变成票房过亿的现象级事件。
导演没有错,没有出尔反尔。郭柯拍摄纪录片的时候,向受害者和家属做出过口头承诺,如果未来纪录片有了盈利,会捐献给受害者和家属。
受害者家属没有错,不是无理取闹。导演此前在拍摄工作中做出过承诺,这也是事实。
导演兑现了承诺,他选择和研究机构合作,并发起研究和援助的项目。这个兑现诺言的方式,从理性层面来看,无可厚非。专项基金模式,给了财务管理控制规范性的基础。通过一个有一定组织结构的工作方式,将资金捐赠和管理运行分开,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有利于拓展可持续性。与学术机构联合发起,不仅援助还做研究,能站在更高的高度,将历史的记忆碎片中提取出更多的精神宝藏。
受害者家属的呼喊,事出有因。他们作为承载了历史伤痛的主体,不管某一笔资金怎么出来,根源绕不开这样一个历史铸造的唯一创伤,最终却流向了一家研究为主的机构,和没有上镜的受害者家族毫无瓜葛。在日常的生活,作为受害者的“我们”,和作为研究方的“别人”,并没有多方的紧密连接。
战争和创伤塑造了一个民族,成为民族的内核。在这个内核中挖掘出矿产的时候,直接当事人被排除在外,受害者家属情绪非常不稳定。
这种冲突,就是被“万一”给害的。
导演之前的口头承诺,一半是道义负担,在历史的伤疤上进行市场操作有道德风险,需要合理的平衡,一半来自于现实无奈的投射,像这种题材的片子不亏钱已经很优秀了,真能赚到一星半点的也不过身外之物,不值得牵挂。
这种类似的承诺,受害者家属也听得多了,越往后走,感动的表情都快消耗殆尽。
万万没想到,双方都没当真的事情,居然真的来了,有生之年,双方都碰到一个“万一”会发生的事情。
理想真的要有,“万一”能顺便盈利,怎么办?
导演及工作人员与受访老人
2. 导演遵循了法
上亿票房袭来,受害者家属的诉求不算空穴来风,导演的作为也有章有法。
表面看来,作为一个法律问题,双方的冲突是对盈利部分资金处置方法的冲突,受害者家属认为就该“我们”这个群体分掉,而不是拿给“别人”花,从导演郭柯的做法看来,他还有一些更长远的打算。
导演郭柯之前做出过承诺,此言不假,受害者家属有说,他自己也从来没有否认过。《慈善法》中将承诺捐赠列为法定义务,正是防止现实中拿完道德分就反悔。郭柯没有否定义务,积极兑现了自己的承诺。
冲突点在于,郭柯此前的承诺出口以后,还原到当时情景下,双方对这种片子能拿到盈利并没有什么信心,根本没考虑到会出现要处置一大笔钱的问题,于是在如何落实捐赠的细节上没有表述,也没有订立捐赠协议。
理论上来说,法律对郭柯的最大要求,就是他将自己的盈利拿出来。至于拿出来以后,究竟怎么样才算“捐献”给受害者和家属,这件事情就难有定论。
跳开事情本身,慰安妇问题受害者这件事情,有无数件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做,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视角。经济补偿慰安妇和家庭,深挖慰安妇的历史真实细节,敦促人类再不要犯同样的错误,建立慰安妇的博物馆,不一而足。在历史浩瀚的篇章面前,能做好一个具体细微的小点,都能成就足够的伟大。
单从法律来说,郭柯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并按照他认同的想法和思路兑现了。捐赠以后的资产不属于他个人所有,但是捐赠以前他可以根据意愿选择自己的思路。
法律上来说,其他人的看法和意见,是参考建议。
回到慰安妇受害者的事情上,又遇到一个更大的问题:她们作为个体承载了历史的伤痛,到底是属于民族的,还是属于个体的?
慰安妇群体的生活之艰难,超乎普通人想像
3. 受害者家属要求理
在网络上对“慰安妇受害者家属找导演要钱”这件事情,支持导演的多,反感家属的多。单纯从现代的常见视角来看,这样判断没毛病。
宏观来看,慰安妇受害者问题,在历史上遗留了近74年,一直悬而未决。一个导演,破釜沉舟,拿出大笔资金,为了挽救民族的共同记忆,付出了巨大艰辛的努力,还推动了将这个话题进入院线。如果真的产生了收益,归他分配没毛病。
但这样的看法,还是太年轻。
这几年影视文化市场气势如虹,涉及到抗战的严肃题材,比如《捍卫者》,如果能正式走上院线,大多有个固定套路,出品方要将收入的部分作为捐赠,比如向抗战老兵致敬。
这反映了一个大家默认的共识:抗战的历史是民族的历史,不该用来让个人从中赚钱,即使赚了钱,个人也不敢独享,要反哺历史。
郭柯最开始做出这样的承诺,理由同样如此。
作为慰安妇制度受害者的家属,也是这么认为的。更进一步说,他们认为,他们拥有对于这笔资金的处分和分配权利,这是一种天然的权利,自然的道理。
在一片无人区的荒野上,一位勤奋的劳动者冒着生命危险,开采出了磷肥。
在中国,按照既定共识,这个财富最终应属于集体,属于国家。
或者,也有许多现代人会倾向于认为,这种方式得来的财富应该归属个人。
但若加一个条件,如果这些磷肥,是当年血战沙场,未被收殓的千万中国军人骸骨变成的,那是否应该开采?如果有了财富要如何分配?
同理,慰安妇问题受害人家属认为——这笔财富中有一份属于他们的天然处置权利,有理。
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涉及慰安妇专项基金的工作安排上,除了郭柯和慰安妇研究者之外,尽量邀请到受害者和亲属参与其中,让他们的意见进入决策环节,确定最终发的方案,相应能减少一定的争议。
这种参与式的工作方法,是社会工作中绕过无数弯路之后,目前比较好的解决方案。
兄弟结伴登山,只有一人在山顶留影,这种情绪,在历史的情绪面前,仅是冰山一角。
《二十二》镜头:一位慰安妇的孤寂葬礼
4. 解不开的情
普通人对受害者家属情绪的理解不足,无疑会让受害者家属的情绪更加强烈。受害者家属作为普通个体的一员,无端多年承受巨大的历史伤痛,无人能够体会,无人能够理解,甚至还要被继续嘲讽。
慰安妇问题,作为战争创伤下的女性问题,可以说是全球性癌症。受害者家属,是紧挨着癌症的一块肌肤。
在男性视角为主导的历史下,面对异族入侵,女性受到性剥削的行为,是激发民族情绪的最大杠杆。
在异族的占领下,女性受到性剥削的行为甚至被鼓励和当作荣耀。
当入侵失败以后,女性被性剥削和伤害的行为,又成为女性和异族妥协共谋的罪行。
二战后的巴黎,曾与德军有染的女子被剃光头发游街
两个民族闹矛盾的时候,是变天账的首选。
发达了的民族,不愿意提及孱弱的过去。
相对弱小的民族,需要借助历史激发情绪。
慰安妇受害者的问题,复杂的地方就在这里。像抗战老兵群体,因为属于直接在对抗一线的历史亲历者,绝对具备民族公共属性。但慰安妇受害者,在历史的演进中,偶尔属于民族的共同体,偶尔属于需要遗忘和排斥的附庸,甚至被小环境打入另册。
这种屈辱,不仅仅触达受害者本身。对他们的整个家族而言,更是无尽的灾难。“你妈被日本人强奸过,你妈陪日本人睡。”受害者家属,不仅要经历外部世界的羞辱和排斥,还要经历激烈的内心冲突,面对给自己带上耻辱烙印的血亲,在自然的爱和刻骨的恨中徘徊。
《二十二》:慰安妇之子被毁掉的全部人生,全部
受害者家属和最早的志愿者,他们在这个时间点上向郭柯发难,背后更深的原因,当是他们常年累积的深重情绪,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突破的薄弱点。
如果将历史复原到每一个的个体生命,都是一份份具体而残忍的沉重。
在一场空前激烈的民族冲突之后,苍茫的大地上还遗留了诸多激烈情绪的遗留。这些激烈情绪的遗产,又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融入更多新的元素。
《二十二》这样的片子,到了只剩下22名慰安妇受害者的时候,才变得火爆起来,我们的民族记忆有很大问题。
《二十二》成为爆款时,让人们感动和共鸣的东西,今天也不该翻篇
懂得法理的人们,并不理解慰安妇受害者的家属,不理解那些迄今还有没能化解掉的情绪。我们对待个体生命的态度,就是没有任何态度。
回到《慰安妇受害者家属向纪录片导演讨钱》这个新闻。法律上,钱是可以不给的,但我们也不该忘记,受害者家属提出的天问还没有答案:我们这个民族,在一直纪念抗战的时候,对于战争苦难的亲历者、直接受害者、间接受害者,该对何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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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导演赚钱了,要不要给慰安妇家属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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